第一批“露富”的人集中在和平区 需要补缴税款将近21万元
今报讯 截至昨天,247位年所得超过12万元的纳税人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他们需要补缴将近21万元税款。
平均每人年赚30万
“到30日,全市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共247人,共申报所得总额为7446万元,应纳税额1554万元,需要补缴税额将近21万元。”昨天,沈阳市地方税务局所得税处副处长张甲介绍。
需要补缴的税款,一部分是工资薪金欠税106964.92元,另外一部分是一家企业的负责人分得了50万元左右的红利,需要补缴税款100434.52元。
这些人的平均年所得达到了30万元,他们来自电力系统、大型饭店、大型商业企业、科研院所、外商投资企业、金融、铁路系统等行业和单位。
和平区“富人”先露脸
在已经进行纳税申报的247人中,173位来自和平区。
张甲说,目前的申报情况不太理想,一是春节前这段时间工作比较忙,部分人没时间申报;二是大多数高收入者希望通过单位进行申报,而单位的财务人员正在进行年终决算;还有很多人处于观望阶段,他们不愿意“露富”,已经进行申报的高收入纳税人都不希望资料被公开。
申报表发出1万多份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最新通知要求,沈阳市每天都会对各区纳税申报的数字进行统计上报,对重点行业、企业和个人的纳税申报情况实时监控。
张甲说:“我们最初保守估计,沈阳年所得超过12万元的纳税人可能在万人左右,现在预测,这一数字可能会超过万人,各区办税大厅的申报表格已经发出1万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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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收入行业重点监控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提醒,电力、电信、金融、保险、证券、烟草、民航、石油、教育、卫生等高收入行业;股份公司、大型工业企业、商业企业、涉外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大型市场及场外个体工商大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足球俱乐部、大专院校、医院等重点企业、单位达到自行纳税申报标准的纳税人,已经被重点监控,请在3月底之前进行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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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申报少缴税将挨罚
纳税人没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由于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因此造成不缴或少缴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本组稿件由首席记者 刘洋 记者 王艳芳 采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