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忠
据报道,北京市公安局最近正式下发《群众反感的不文明用语和行为举止及群众欢迎的文明用语和行为举止》手册,决定在7月底前进行一次大抽查,并强调在8月1日后将对继续存在言行不文明行为的民警给予政纪处分。
这条新闻透露的重要信息是,对执法人员言行文明的要求,已从过去泛泛的口头教育和警告,转变为一种具有制度层面上的规范。应该说,这是国家机关作风建设的又一大进步,意义不可小视。
执法人员的言行文明与否是衡量执法者自身素质和执法水准的一把尺子,执法者口出脏话、行为粗暴、衣着不整、态度恶劣,不仅损害执法者形象,引起群众不满,也影响执法效果。基于此,用《手册》这种形式对执法者的言行进行约束和规范,使其养成文明执法的良好作风和职业习惯,不失为一种有效的措施。
也许有人会说,言行举止是小节问题,何必小题大作。此言差矣!在处理违法行为时,执法者言行文明,则对方更容易接受,口服心也服。反之,则会引起反感,激化矛盾。可见,言行文明是稀释矛盾、增进理解、达成共识的润滑剂,是执法人员必备的基本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