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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马云鹤,辽宁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毕业。2003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现主要从事公司法律事务工作。先后发表多篇论文,内容主要涉及合同法、经济法领域。擅长处理公司法律事务、合同纠纷和损害赔偿纠纷。
男友为女友打人,女友应承担责任吗?
问:我儿子在一家眼镜店买眼镜,因服务员态度不好,两人吵起来。当晚,那个女服务员和她男朋友在路上遇到我儿子,男的要我儿子向他女朋友道歉,由此发生口角。男的用刀将我儿子前胸划伤,然后逃跑。我们找到女服务员要求赔偿时,她先是同意赔偿,而后又否认伤害我儿子的事实。请问,女服务员应当承担责任吗?
律师诊断:女服务员应当承担责任。在协商解决无效的情况下,你儿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要注意收集证据。
婚前房产和炒股收益,是否夫妻共有?
问:我有一处房子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还有一些存款婚前就用于炒股。结婚后,房子增值卖掉了,股票也有所收益。请问这部分收益是否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律师诊断:依照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既包括生产劳动收入,也包括工业、服务业等行业的生产经营收入。 (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依据《婚姻法》第17、18条规定,凡依法不属于夫妻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依法应无例外地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所以,你说的这部分收益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伏桂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