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田丹)11月28日,记者从市招考办获悉,沈阳市自学考试考生办理毕业、考籍转移和2008年4月份考试报名、学历认定和课程免考等项工作将开始。
已获得自考专科或本科专业规定全部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可于12月3日至6日到考籍所在的区县(市)招考办办理毕业手续。
参加2008年4月份自学考试的考生,可于2007年12月27日至30日和2008年1月6日至11日,通过助学单位或直接到区县(市)招考办办理报名手续;同时,办理学历认定和课程免考手续。报名期间,公休日不休息。
办理课程免考手续的考生,可以登录“沈阳招生考试网”(www.syzsks.com),点击“报考指南”详细查阅自考免考说明。
参加2007年10月份考试,且获得合格成绩的考生均可以在上述时间到区县(市)招考办领取单科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