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女士与其前夫有一房屋是离婚前贷款买的,房产证是两人共有。如今,张女士想单方出售该房产,而且买方有意出定金让她去把房产证赎回来,但是其中涉及到需要她前夫签字的问题。因此张女士想了解,可不可通过公证委托他人代前夫签字?
回答:如果产权证是显示两个人名字的,那么得由两人同意签名出卖房屋,买卖关系才能成立,委托授权人签名也可以,但应该出具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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