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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3月11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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靳军摄

  每周一上午9:00-11:00开通

  22690176

  律师简介:秦大军,辽宁诚铭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法学本科,执业领域涉及房地产、金融、损害赔偿、劳动争议等多方面的诉讼或非诉讼业务。

  工龄能清零重算吗?

  问:2007年12月,自己所在的单位让员工先辞职后签新的劳动合同。听单位领导讲,工龄要重新算。对此,请问《劳动合同法》是如何规定的?

  律师诊断: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或者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都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与之前的法律规定相比违法解除合同的成本就更高。

  而赶在新法实施之前,部分企业使出了让员工“先辞职再重新上岗”的招数,以为这样可以消除员工工龄,规避以后的赔偿风险。但这样做实际上并没有改变什么,因为他们让员工提出辞职以后,又让员工订立新的劳动合同,员工没有真正离开公司,因此,员工的工龄仍然连续计算,不会因为先前的辞职行为而中断。

  单位不与员工签合同怎么办?

  问:2008年1月,我新应聘到一家企业工作,但是到现在单位还不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我担心以后发生纠纷没有证据,请问单位不与我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合法吗?

  律师诊断:《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同时,《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伏桂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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