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所省级重点高中未完成招生计划,今日可补报志愿
本报讯 (记者田丹)7月18日,沈阳市2008年中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开始。市招考办公布了2008年普通高中(含重点高中、一般高中)和师范学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280分(含体育考试分数)。
同日,省级重点高中(含省级示范性高中和同批次录取学校)录取工作结束。各校录取分数线(含体育考试分数)如下(按照学校所在区、县市行政区划顺序排列):
省级示范性高中学校沈阳市洪庆中学公费生613、自费生377,沈阳市翔宇中学公费生644、自费生489、择校生465。
省级重点高中同批次录取学校沈阳市外国语学校公费生619、择校生586,辽宁省实验中学合作学校自费生601。
新民市高级中学择校生、沈阳市洪庆中学择校生、沈阳二中北校自费生、沈阳市第四中学东校自费生未完成招生计划。凡未被省级重点高中(含省级示范性高中和同批次录取学校)录取的考生,可于7月19日16:00前到报名时所在区县(市)招考办,补报上述4所学校缺额计划志愿。上述4所学校补录取时间为7月21日(师范学校、市级重点高中学校录取前进行)。
为方便广大考生查询中招录取结果,广大考生和家长可登录“沈阳招生考试网”(www.syzsks.com),免费查询中招录取结果。
省级重点高中批次学校录取网上查询和电话查询时间为:7月19日9:00时至7月21日17:00时。
据悉,市级重点高中录取工作将于7月24日开始。(详见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