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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到房产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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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01日 星期四
  
《沈阳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12月1日起施行
房屋出租到房产局备案

  

  

  本报讯(记者 齐晓棠)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明的城市房屋可以出租,出租房屋必须登记备案。这是《沈阳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作出的明文规定。《条例》12月1日起施行。

  哪些房可出租?——有产权房屋

  《条例》规定,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城市房屋才可以出租。《条例》实施后,未经共有人书面同意的共有房屋,属于违法建筑和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房屋,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权力的房屋,以及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房屋,都不可以出租。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租赁也将参照《条例》执行。

  租房走啥程序?——房产局备案

  《条例》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书面房屋租赁合同,从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当事人持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明、当事人的合法有效证件等相关资料,到城市房屋租赁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市房产行政管理部门作为房屋租赁的行政主管部门,指定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部门和地点、设置咨询电话,并向社会公布。

  租房拿啥证件?——合法身份证

  多年来,由于租赁专业立法方面空白,房屋租赁双方一旦出现纠纷,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往往得不到保护。对此,《条例》规定,出租人不可以将房屋出租给没有合法有效证件、有违法犯罪活动或有违法犯罪嫌疑的承租人。承租人需要提供合法有效证件,外来人员还要及时办理居住登记。

  出租房咋管理?——多部门联动

  目前,全市累计登记住宅房屋租赁20多万户(次)、非住宅租赁22万件(次)。如何减少和遏制利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及犯罪活动呢?《条例》规定,市房产行政管理部门作为房屋租赁的行政主管部门,公安、工商、税务等多家部门要建立起对出租房屋进行综合治理的联动管理机制,社区、街道办事处以及乡镇人民政府都将协助进行管理。《条例》实施后,房屋租赁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房屋租赁信息网络,开辟信息发布渠道,定期提供信息服务,对房屋租赁信息实行动态管理。

  违规咋处理?——按法律制裁

  对违反《条例》的行为,如伪造、涂改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公安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进行相应处罚。房屋租赁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如果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将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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